根据市场需求和各会员单位在招标中发现的问题,出现钻井工程中包括水井泵房建设、水利设备安装、管道安装及配套工程,现有钻井等级证书不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为使水利钻井等级证书更好的适应市场需求,协会通过制定严格的评审标准并对通过评审批准的钻井企业予以增加经营范围,使之更加符合实际工程需要,为加强管理、促进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现对水利钻井等级证书增加营业范围后的使用作出如下规定:
水利钻井等级证书增加经营范围后只能在本市范围内使用,出市需经施工市副会长同意,河北省水利行业协会备案,否则无效。
协会将对出租、转借或转让钻井等级证书的会员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停业整顿、严重警告、降级、吊销钻井等级证书等处罚,并网上通报。
以上规定各会员单位应严格遵守。
此规定自 2016 年 6月 7 日开始实施。
河北省水利行业协会
2016年6月7日